集合的顺序

对于一个集合,如果我们要研究集合和这个集合中的元素,那么就必须在这个集合上定义一组逻辑结构,这样才能根据研究目的来研究集合和集合的元素。

什么是偏序和全序

对于给定的集合,如果能在元素之间建立满足以下逻辑的关系,那么就说在集合上定义了偏序。这个逻辑关系如下:

  1. 自反性 x < x
  2. 对称性 如果x < y, y < x ,则x = y
  3. 传递性 如果x < y, y < z ,则x < z

集合的元素满足以上三个条件,就说在这个集合上建立了偏序关系,或者说半序关系,这个集合就可以称为偏序集(partial ordered set)

需要注意的是,在偏序集中,并非任意两个元素之间都有顺序。如果集合中的任意两个元素都是有顺序的,那么我们就说这个集合的元素是可以比较的(comparable),此时集合就称为是全序集合(total ordered set)

选择公理

选择公理

选择公理通俗的意思就是,对于集类花A,可以做一个这样的集合E,这个E集合的元素由花A集类中的元素集合中各取一个元素组成的集合。换句话来说,我们可以同时从每个集合中取出一个元素组成一个新的集合。

参考

  1. 抽象基础分析 宋国柱